【9月23日截止】年薪100万,湘潭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诚聘总经理!
湘潭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湘潭市委、市政府批准,由湘潭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亿元组建而成的国有文化企业。公司以规模化的文化资源、整体化的发展规划、股权化的融合手段、专业化的操作团队,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文化产业团队和社会风投资本,策划和建设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以及与文化相融合的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项目,扶持带动一批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打造湘潭市文化产业资源整合平台、项目策划平台、产品研发平台、投融资及运营平台和人才聚集平台,成为带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骨干企业。
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总经理1名。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素养、出色的业务能力和成功的职业经历;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团结协作;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5、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规定资格条件;
6、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公司总经理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要求:
1、应聘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5年及以上文化产业相关工作经验,有大型文化产业公司(公司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高管任职经验。
4、具有丰富的文化产业市场资源,主持过3个及以上文产项目工作,有全国知名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以及统筹协调能力。
说明:以上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中长期经营计划,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并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业务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2、根据董事会下达的指标,提出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与要求的经营目标及模式,并落地实施;
3、负责本地文化产业的整合与开发,包括如产业项目的投资、培育、建设、营销与运营等;
4、协助公司董事长做好对外公共关系的协调,树立良好的公司品牌形象;
5、完成公司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薪:50万-100万(由基本年薪+浮动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奖金构成)。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4日9:30——9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红网、湖南人才网、湘潭在线、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网、湘潭城发集团官网,进入该公司招聘页面,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以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彩色证件照电子档发送至xtwcgszp2017@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报名湘潭文产公司+姓名+岗位”。咨询电话:18973289013 小苏。
(关注长株潭微招聘微信公众号并输入K0913获取附件下载地址)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学历、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参加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经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危机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稳定性,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面试成绩及格分数为80分,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如所有面试者均未达到及格分数,则该岗位本次招聘暂不进行录用。
注: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范围,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原则上限替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按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原则上限替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人员名单在湘潭在线、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实名举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签订聘任合同:公示期结束后,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任合同,明确聘任期限、业绩目标、工作要求、薪酬待遇、奖惩措施及其他责权利等事项。
2、聘任期限:聘期为三年。初次被聘任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任期满后,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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